“Benex”图片・视频发布准则

这是关于在 Benex 官方网站等平台投稿、刊登及申请使用图片与视频相关条件的指南。

本准则规定了在株式会社ティスコ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运营的抓娃娃机专门店“Benex”官方网站(以下简称“Benex官方网站等”)上,发布、刊登或申请图片及视频(以下简称“发布等”)的相关条件。拟进行刊登等操作的顾客(以下简称“发布者”)应在同意本准则的前提下提出刊登申请等。

第1条(目的及本功能)

  1. 投稿者可通过Benex官方网站等平台提供的专用表单,直接上传自行拍摄、制作的图片或视频(以下简称“投稿内容”),或提交自己在社交媒体账号(YouTube、X、Instagram、TikTok等)上发布的投稿内容链接(URL),以此申请在Benex官方网站等平台刊载。
  2. 不产生任何与刊载、管理及其他使用相关的手续费等,投稿者与我司双方均无偿使用本功能。

第2条(发布对象的限制)

投稿者仅限对拍有其在我司运营的抓娃娃机专门店“Benex”门店内作为景品所获得的物品(以下简称“我司景品等”),或与之相关的投稿内容进行投稿等行为。

第3条(投稿者的自主责任与保证)

  1. 投稿者应保证对投稿内容拥有进行投稿等行为的正当权利,且该投稿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(著作权、商标权等)、肖像权、隐私权、公开权及其他任何权利。
  2. 万一因投稿内容引起第三方主张侵权、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索赔、异议等(以下统称“纠纷”),投稿者应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解决该纠纷,不得给本公司造成任何麻烦、不利或损害。若本公司遭受损失,投稿者应赔偿该损失(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)。

第4条(权利归属与对本公司的使用许可)

  1. 投稿内容的著作权(包括日本《著作权法》第27条及第28条规定的权利)仍归制作该投稿内容的投稿者所有(著作权本身不会转移给我司)。
  2. 投稿者应许可我司在包含Benex官方网站等在内的我司宣传推广、广告宣传、店内显示屏放映、社交媒体发布以及其他与我司业务相关的目的中,非排他、无偿、无期限且无地域限制地自由使用投稿内容(包括复制、公开传播、改编、修改、摘要、编辑、分发以及再许可给包含我司受托方在内的第三方等)。
  3. 投稿者不得对我司及获得我司使用许可的第三方,就基于前项对投稿内容的使用行使著作人格权。
  4. 对于基于本条的使用,本公司不向投稿者支付任何报酬或对价。

第5条(PR投稿等中对隐形营销规定的遵守)

投稿者如直接或间接接受我司委托(包括但不限于公关业务委托、提供奖励等)针对我司景品等进行投稿等行为时,必须遵守基于《反不正当赠品类及不正当表示防止法》(赠品表示法)中关于“认定为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为经营者之表示的表示(隐形营销规制)”的规定。

第6条(禁止事项)

投稿者不得进行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各项的投稿等行为。

  1. 仅拍摄了在其他公司运营的店铺等处获得的景品的内容。
  2. 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、名誉权、信誉等权利的内容(包括第三方的面部或车牌号等清晰可见,但未取得本人许可等情况)。
  3. 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、招揽,或以特定政治、宗教活动为目的的内容。
  4. 包含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、淫秽表达、暴力表达、诽谤中伤他人的表达,以及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当的表达的内容。
  5. 提交包含电脑病毒等有害程序的文件或链接。
  6. 包含与事实不符的虚假表述、缺乏客观依据的最顶级表述(如“日本第一”、“世界第一”、“绝对能抓到”等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较其他店铺明显更优、更具优势的表述)的内容。但本公司未提供任何报酬的纯第三方投稿除外;出于防止店铺间纠纷及运营安全考虑,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不予发布。
  7. 其他违反本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第7条(本公司关于发布、简易审核及删除的裁量权)

  1. 我司在刊载所投稿的内容时,有权进行简要审查(确认投稿内容是否符合本指南)。但对于所有投稿内容,我司不承担事先进行详细审查的义务,亦不承担刊载义务,且无义务向投稿者披露不予刊载的理由。
  2. 即使已在Benex官方网站等平台刊载,如遇第三方要求删除、举报,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、侵犯权利,以及其他我司认为不当的情形,我司均有权自行决定立即删除、设为非公开或变更该投稿内容的刊载,且无需事先或事后通知投稿者或取得其同意。
  3. 对于因我司根据前两项规定未刊载、删除、设为非公开或变更投稿内容而给投稿者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(包括精神痛苦),除我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我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第8条(反社会势力的排除)

  1. 投稿者声明并保证自身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、黑社会成员、黑社会准成员、黑社会关联企业/团体以及其他类似的反社会势力,且今后也不会属于此类势力。
  2. 若查明投稿者违反前项规定,我司无需进行任何通知或催告,即可立即停止刊载或删除与该投稿者相关的内容。

第9条(本准则的变更)

  1. 若我司认为必要,可根据日本《民法》第548条之4对本指南的内容进行变更。
  2. 如需变更本准则,本公司将确定变更后准则的生效时间,并提前在Benex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或通知变更后的内容及生效时间。

第10条(管辖法院)

对于因本准则或本功能引起的投稿者与本公司之间的争议,以横滨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专属管辖法院。